假设陈麦真的是律师,可否不经当事人同意而披露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?这就是需要判断此信息属于什么类型的信息,根据《律师法》第38条规定: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,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。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,应当予以保密。但是,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、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。一般情况下,律师应该遵守保密义务,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不披露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。陆风知道松下千雄去世以后,他猜到这一切都是闪官操控的就去质问他,他认为松下千雄是自己人,闪官不应该设计杀害他,但是,闪官并没有解释。事后,他回忆起他跟松下千雄的对话,我们这才知道闪官以保证松下千雄家人的安全为条件,让松下千雄帮忙制造这一切,并把矛头引向“火鹤”,可见松下千雄只是闪官的一枚棋子。闪官为何要费尽心思制造这一切呢?这背后肯定隐藏着重要的秘密,到底是什么呢?